住在林肯小鎮﹐我們都習慣了平靜安逸的節奏。對於繁華城市的喧囂﹐避恐不及。
前陣子老大提起﹐班上幾位同學被選去倫敦新聞報導一日遊。他說﹕『我不要去﹐我不喜歡 London。』
我和爸爸驚訝﹐以他的書寫能力﹐一定會被選上。上個月才被老師嘉許﹐書寫能力很好而獲得校內卓越獎。去年也被圈定參加每星期一上午前往市足球的活動場所﹐參加一項為期六次的新聞報導訓練活動。
只因為不喜歡倫敦﹐他錯失這次難得的機會。
去年暑假前往倫敦馬來西亞大使館辦理小帥的出生紙和護照﹐我們一家五口才剛落腳旅館﹐兩個大小孩已吵著要回家﹖
老大說﹕『我不喜歡London﹐我怕怕這里的車。』面對四通八達﹑川流不息的交通﹐每一次過馬路都得沖鋒陷陣。老大的危機意識極強﹐所以走在倫敦市內令他忐忑不安。
女兒不開心地問﹕『幾時回家﹐我想家。』
今年暑假再上倫敦更新護照﹐小帥一坐上地鐵﹐身在黑漆漆呼嘯川行的鐵廂里﹐馬上啕號大哭嘶喊。一天之內﹐上下地鐵折騰下來﹐我滿身都是被他雙腳蹬踢的瘀傷。
在地鐵站內﹐兩個大小孩上上下下乘搭長長高高的電梯﹐從開始害怕﹐演變成越來越喜歡這種挑戰而成為樂趣。
第三天的回程﹐我們決定用腳走兩個地鐵站的路程﹐前往我們要北上的火車站。走了將近一小時﹐兩個大小孩一直在抱怨﹐路太長﹐腳太酸﹐走不動了。
前一晚我們以詢問的方式表決﹐我和爸爸決定用走的。
女兒則說﹕『弟弟會哭﹐很可憐﹐我們用走好了。』
老大則較自私地覺得﹕『沒關係﹐讓弟弟哭一下就好了。我喜歡坐那長長的電梯﹐很好玩。』
我們說回去林肯也用電梯可以搭。老大強調﹕『Lincoln 沒有那麼長的電梯。』
因此是三票對一票通過用走取代地鐵。
轉換兩次火車﹐在熙熙攘攘沒有冷氣悶熱的車廂兩個小時﹐終於抵達林肯火車站。
看到熟悉的景物時﹐我們都感覺得﹕回到家的感覺真好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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